山西东庄煤业有限公司
关于加强员工骑摩托车上下班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科室、队组:
为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武乡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武安委[2023]120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员工骑摩托车上下班管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摸底排查
由保卫科牵头,各科室、队(组)积极配合,对本公司骑摩托车上下班员工展开普查,全面、真实地掌握本公司骑摩托车上下班员工数量、摩托车上户及持证驾驶等情况(时间:2023年11月15日至11月20日)。
二、整治清理
根据公司骑摩托车上下班员工摸排情况,开展无牌摩托车、无证驾驶员专项整治清理行动(时间:2023年11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保卫科要加强门卫勤务,形成高压管控态势,对驾驶未经注册登记、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及无摩托车驾驶证员工不得进入矿区,并督促摩托车主及时办理无牌摩托车的注册登记及驾驶资格证申领工作;
(二)对驾驶有牌摩托车辆、持摩托车驾驶证上下班员工,不戴安全头盔、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不得进入矿区;
(三)无牌摩托车、无摩托车驾驶证员工,在办理相关证件期间,应更换交通工具,禁止驾驶摩托车上下班,待手续齐全后,摩托车骑乘人员应按规定配戴安全头盔,方可进入矿区;
(四)保卫科及各科室、队(组),应当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加大监督对无牌摩托车、无摩托车驾驶证员工整治和管理力度,健全规章制度,把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之中,到期本科室、部门完不成整治任务,对科室或部门负责人予以200元罚款。
三、停放管理
(一)所有摩托车辆(包括充电摩托)进出公司,必须接受公司门卫检查,如有不配合的人员一次罚款50元。
(二)员工骑摩托车上班进入公司后,必须将摩托车停放在摩托车专用停车区域,任何人不得将摩托车或电动车、自行车等停放在其他非指定区域,一旦发现违规行为,每次罚款50元。
(三)员工停放摩托车或电动车辆时,必须按照顺序规范停放,以免给他人或自己造成出入不便。
四、长效管控
公司将建立摩托车管控长效机制,加强摩托车的常态管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严厉打击与摩托车相关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防止摩托车无牌无证现象再度回潮。
(一)员工上下班期间,无摩托车驾驶证或驾驶拼装、组装、已达报废标准以及未注册登记取得合法牌证的摩托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不予认定为工伤。
(二)安全、保卫等相关部门人员,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增强员工的遵纪守法意识,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
本通知从下发之日起实行,原相关管理规定即行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