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东庄煤业集团
关于山西永红煤业有限公司《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及配套选煤厂建设项目延期》的批复公示
山西永红煤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关于矿井兼并重组整合及配套选煤厂建设项目延期的申请》(永煤请字〔2025〕110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矿井建设项目基本概况
1、山西永红煤业有限公司是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49号《关于长治市武乡县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方案(部分)的批复》核准的整合矿井,设计生产能力120万吨/年。山西省自然资源厅于2022年5月25日为山西永红煤业有限公司颁发了新的采矿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号:C1400002009111220046054。开采矿种:2#-15#煤层,开采方式:地下开采,矿区面积:5.9728km²。
2、集团于2022年9月19日批准你公司开工建设,工期为18个月,期间由于多方面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矿井建设。根据建设项目施工进度的实际情况,于2024年3月18日批复了建设工期延期18个月的申请。
二、延期原因
依据你公司申请材料及提供的相关说明,致使此次项目延期的主要因素如下:
1、在建设过程中,2#煤层的瓦斯涌出量与原鉴定结果差异较大,于2023年重新进行了瓦斯等级鉴定,鉴定结果为高瓦斯矿井。原批准的《矿井及配套选煤厂初步设计》和《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均需进行设计变更。
2、新建回风立井建设用地未及时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复,制约了《矿井及配套选煤厂初步设计》和《矿井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安全设施设计》设计变更工作顺利推进。
三、批复意见
鉴于你公司建设项目剩余工程量及矿井实际情况,为保障项目顺利推进,依据山西省关于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经研究,集团同意山西永红煤业有限公司建设工期延期18个月,即2025年9月18日顺延至2027年3月18日。若在此次延期期限内,项目仍无法完成建设任务,将不再受理延期申请,项目相关审批文件将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理。
四、工作要求
在项目延期期间,你公司务必严格遵守以下要求:
1、强化施工组织管理:结合剩余工程量与新的建设工期,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增加人力、物力与财力的投入,倒排工期,确保各阶段建设任务按时完成。同时要加强施工现场协调调度,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避免因组织管理不善导致工期再次延误。
2、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始终将安全建设置于首位,切实履行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安全建设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加大安全培训与教育力度,提高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与技能。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对复杂地质条件、高风险作业环节等实施重点管控,确保项目建设安全、有序进行。
3、保障工程建设质量: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把控。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与规范,从原材料采购、施工工艺到工程验收,每一个环节都要落实质量责任。定期开展工程质量检查与评估,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建成后符合设计要求与相关质量标准。
4、及时报送项目进展:如实、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度的基本信息,包括工程形象进度、完成投资情况、存在问题及解决措施等,便于政府主管部门实时掌握项目建设动态。
5、积极协调外部关系:主动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周边村庄等的沟通协调,妥善处理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类外部关系,争取各方支持,为项目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特此批复公示
山西东庄煤业集团
2025年9月16日
